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單位:股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1、
人民币普通股
–
2、
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3、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股)
4、
其他
股票上市交易所
A股上市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A股简称:新华保险 A股代码:601336
H股上市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H股简称:新华保险 H股代码:10336
股利政策
本公司章程第268条规定,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主要为: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并且符合届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对偿付能力充足率规定的前 提下,将由董事会根据届时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业务发展情况、经营业绩拟定利润分配方案,每年以 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公司将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 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 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董事会应当就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还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对具体利润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 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 关心的问题。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做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两个月内实施 股利的派发事项。
本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具有明确的分红标准和比例,强调独立非执行董事发挥应有作用,注重与中小股东沟 通,并详细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和程序,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分红派息方案
根据2019年6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97 百万元,按已发行股份计算每股人民币0.48元(含税)。